彰化縣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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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2-09-02 12:03:01  點閱:201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有關本縣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檢討建議事項及後續改善方式:
(一) 經整體評估,考量場地使用效益及降低學生課務影響,仍於假日安排直笛(及合唱)項目賽事。
(二) 本比賽實施計畫已載明,團體項目得獎者核發團體獎狀乙紙, 均不發給個人獎狀或證明,其得獎證明由各校依實際參賽名單自行開立。
(三) 建議開放觀賽一節,俟教育部函頒「111學年度各縣(市)辦理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後,另行規劃。
(四) 建議增設比賽項目一節,將口琴四重奏國小組納入比賽項目規劃,惟考量疫情並讓學生有充分的時間練習,規劃自112學年度起開始試辦。
三、 有關本縣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辦理之時間及地點預定如下,其餘內容俟實施計畫核定後公布:
(一) 時間:111年11月16日至24日(實際賽程視報名隊伍及人數安排,以本縣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秩序冊為準)。
(二) 地點:彰化演藝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及和群國中(行進管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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