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國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所適用之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作業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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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3-06-19 14:33:42  點閱:48


主旨: 有關民國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所適用之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作業相關事宜,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基金管理局)112年6月13日台管稽字第112172722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之公教人員適用,採「確定提撥制」退撫制度,由公教人員與政府按月共同撥繳及公教人員自願增加提繳之費用,存入公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作為給付退撫給與之準備。有關個人專戶制按月繳納儲金費用、補繳退撫儲金費用及撥付作業流程請按前開來函說明辦理,其「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及相關作業手冊請至基金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s://www.fund.gov.tw)公教個人專戶制專區下載使用。
三、 檢附原函影本、「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及個人專戶制「服務電話一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