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訂「彰化縣108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修訂對照表各乙份,惠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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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19-08-09 00: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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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及本縣108年度語文競賽第2次籌備會暨分區賽檢討會決議辦理。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修訂競賽組別及對象、競賽員資格及限制、競賽內容及規範、評判標準、全國賽績優競賽員獎勵方案及附則等部分規定,詳如修訂對照表說明。 |
三、 |
旨揭競賽決賽報名日期自108年8月28日(星期三)至108年9月3日(星期二)止,報名詳情請參閱實施計畫第拾伍點。 |
四、 |
本縣各國民中小學請依規定選派教師報名參加教師組競賽,並請鼓勵曾參加語文競賽之實習教師或準備參加教師甄試之代理代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 |
五、 |
另,108年度縣決賽種子選手(名單詳如實施計畫附件二)不佔該校參賽名額,惟須經學校報名始得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縣決賽。 |
六、 |
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108年9月21日(星期六)決賽當日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