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臺北市政府業於108年8月20日公告完成,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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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19-09-02 17:23:21  點閱:1094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8月20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76545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修正項目如下:
(一) 客家語朗讀:
1、 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及社會組。
2、 海陸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3、 大埔腔:高中學生及社會組。
(二) 閩南語朗讀: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三、 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8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視為無意見。
四、 有關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情形另函通知。
五、 檢送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