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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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1-01-25 11:46:39  點閱:170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本縣109年度語文競賽決賽檢討會暨110年度語文競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辦理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
(一) 分區賽辦理日期分述如下:
1、 國中組分區賽日期:110年5月1日(星期六)上午由大同國中承辦。
2、 國小組分區賽日期:110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及5月12日(星期三)下午,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南區由螺青國小承辦。
(二) 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決賽辦理日期:110年5月5日(星期三),由鹿東國小承辦。
(三) 國語及閩南語決賽(含閩南語字音字形) 辦理日期:110年9月15日(星期三),由南郭國小承辦。
三、 旨揭計畫修正競賽項目分述如下:
(一) 閩南語及客家語學生組取消演說項目,調整為情境式演說項目。
(二) 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
(三) 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之教師組及社會組不事先公布朗讀篇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2分鐘,當場親手抽定1題參賽。
四、 為落實語文教育基礎教學,各校於校內選拔賽後均應派員參加分區賽。報名分區賽時,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於各競賽項目均未能派員參賽,須函報本府說明。
五、 競賽當日(例假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六、 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0年語文競賽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2324)查詢。
七、 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