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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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總務處幹事兼任人事   


張貼日期: 2021-08-25 11:14:52  點閱:132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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