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初選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參加並轉知校內相關閱讀推動團體,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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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8-30 10:08:42  點閱:13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鼓勵本縣國民中小學推動學生閱讀活動,藉以表彰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以型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訂定旨揭初選實施計畫。
三、 曾獲本縣「書福悅讀」校園閱讀推展計畫-改善學校及圖書館(室)空間環境實施計畫、學校社區共讀站及教育部補助學校圖書館改善之補助學校(名單如附件),應代表本縣提送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請務必參加旨揭計畫,並於110年9月3日前至本處新雲端系統填報預計參加項目。
四、 相關審查指標請依本年度計畫辦理,初選注意要項如下:
(一) 評選類別:
1、 閱讀磐石學校(上午場-須派員參加口頭審查):推動閱讀績優之本縣國民中小學。
2、 閱讀推手(下午場-不須派員列席):
(1) 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志工等相關團體。
(2) 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教學或相關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二) 評選期程:
1、 書面資料送件日期: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寄(送)達各項資料至培英國小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受理報名後不得更換。
2、 審查日期:110年11月5日(星期五)。
(1) 閱讀磐石學校組:口頭審查自9時至12時,13時至15時。
(2) 閱讀推手團體組、個人組:書面審查自15時至17時。
(三) 獲選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磐石學校評選之學校、團體及個人,請配合下列事項:
1、 獲選學校、團體及個人均須派代表,參加本府於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所舉行的「送部資料書面審查會」。
2、 獲選學校另須參加本府辦理之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培訓研討會議,日期地點另案函知。
五、 歷年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獲獎各學校團體之電子檔方案,請逕上「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閱讀磐石獎專頁(網址:https://cirn.moe.edu.tw)-標竿典範/閱讀磐石獎/成果專區查閱。
六、 本案聯絡人電話:
(一) 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王鈞浩先生(7531892)。
(二) 培英國小:黃彥富主任(75524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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