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0-17 19:55:09 點閱:296
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10月9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98596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二階段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修正項目如下: |
(一) | 客家語朗讀: |
1、 | 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
2、 | 南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
3、 | 海陸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及社會組。 |
(二) | 閩南語朗讀: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
(三) | 客家語演說: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及高中學生組各腔調。 |